高鐵學乖 「高速小子」也註冊
台鐵便當紅,「分身」也跟著趴趴走,但台鐵卻因為太晚註冊,所以也莫可奈何;相對於台鐵,台灣高鐵就很重視自己的商標、專利及智產權,不僅老早就將公司名稱註冊,甚至連高鐵辦活動所創造的名詞都註冊,就是不讓「分身」隨便冒用。
其實類似被業者搭順風車的行為,高鐵可說「經驗豐富」。高鐵發言人賈先德說,過去坊間曾出現「台灣高鐵客運公司」、「台灣高鐵旅遊公司」,高鐵都寄了存證信函給對方,強調台灣高鐵公司已經被註冊了,對方後來只好更名。
不只公司名稱,賈先德說,在二○○四年五月,高鐵車廂運回台灣時,當時高鐵曾邀請與高鐵動工年同年出生的小朋友參與活動,當時高鐵稱呼這群小朋友為「高速小子」,高鐵後來就把「高速小子」登記註冊;包括高鐵曾在各縣市舉辦的「微笑之旅」活動,高鐵同樣也把「微笑之旅」四個字向經濟部登記。
不過,如果業者推出「高鐵特快車便當」,賈先德說,這恐怕沒辦法認定侵權,因為高鐵不只台灣獨有,但如果對方取名為「台灣高鐵便當」,那當然就不可以。
【取材自2008-01-06/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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